各县(市)、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鄂知办[2007]52号文件具体要求,现将做好2007年度授权专利补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:
1、2006年度内被授予国内发明专利权的本市专利权人;
2、2006年度内有国内授权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的本市企业。
3、2006年度内被授予外国专利权的本市职务发明专利权人。
二、补贴标准:
1、发明专利补贴的标准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二个类别,职务发明补贴3000元/件,非职务发明补贴1000元/件。
2、企业授权专利补贴标准:实用新型专利补贴1000元/件,外观设计专利补贴1000元/件。
3、授权外国专利补贴标准:3万元/件。
三、补贴申报工作
2007年授权专利补贴申报工作将分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,各专利权人可自行选择申报时机。
1、各县(市)、区科技局负责受理本地的补贴申报,受理本地补贴申报的时间分别是7月5日-20日和10月5日-20日。
2、各县(市)、区科技局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,应分别在7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,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本地的补贴申报人提交的《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申报表》、《申报单位(个人)上年度授权专利汇总表》一式二份,以及规定的有关材料。
3、申报材料应符合《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暂行)》的要求,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://www.hbipo.gov.cn下载。
四、补贴申报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,如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已补贴的费用全数追回,取消后三年申报省授权专利补贴的资格,并依法追究责任。
请各县(市)、区局及各有关专利权人接此通知后,抓紧布置,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。
联系人:协调管理科 王双福 肖峰
电 话:07198677761
十堰市知识产权局
二○○七年七月三日